关于注销陈志刚《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陈志刚于2009年12月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2722-4-10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建新街22-4-1004号。2018年9月28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陈志刚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2722-4-10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