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李刚《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李刚于2007年3月23日取得嘉国用(2007)第4503-80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绿景苑3-807,2018年6月14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李刚所持有的嘉国用(2007)第4503-80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