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李生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李生吉于2007年1月4日取得嘉国用(2007)第2615-3-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永乐街15-3-7号。该房屋已于2016年7月11日转让于李建成、刘小丽。2018年11月9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李生吉所持有的嘉国用(2007)第2615-3-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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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