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峪关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申请,拟对该公司所属用地、嘉规建条[2013]192号规划条件通知书确定的经济指标进行调整。该用地位于嘉东工业园区,该用地经济技术指标调整经市自然资源局论证及局长办公会同意,按照《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前后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用地面积 |
30005平方米 |
30005平方米 |
| 用地性质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 容积率 |
0.5-0.7 |
0.5-0.7 |
| 建筑密度 |
≤35% |
≤45% |
| 建筑主体高度 |
≤16米 |
≤16米 |
| 建筑层数 |
沿街建筑≥3层 |
沿街建筑≥3层 |
| 绿地率 |
≥35% |
≥35% |
| 停车位 |
不少于50辆 |
不少于50辆 |
现就该调整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对该公告的反馈意见请在公告期限内请来电或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若无异议,我局将按法定程序报批。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13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37-6306214 联系人:崔健
地址:嘉峪关市五一南路1377号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