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蔡文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10 16:11 浏览次数:

蔡文海于2006年12月18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2137-1-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同乐街37-1-3。该房屋已于2014年4月18日转让给张毅岩,2018年4月8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蔡文海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2137-1-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