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周罗成《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周罗成于2006年10月12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0733-1-9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大众街区33栋1-901号。该房屋已于2015年4月23日转让给王金魁、张爱霞。2018年8月8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周罗成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0733-1-9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