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新城镇观蒲村八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联系人:陶晓丽 联系电话:0937-6306147
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