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刘翼平《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07 17: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刘翼平于200912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194-3-3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五一街区94-3-302号。该房屋已于2013118日转让给梁雪艳,201887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刘翼平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0194-3-3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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