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祖文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祖文生于2009年11月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6338-1-1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峪关街区38栋1-102号。该房屋已于2015年4月20日转让给安翠荣、闫福岐,2018年4月28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祖文生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6338-1-1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