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周春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25 08:19 浏览次数:

周春玉于2009年12月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504-1-6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长城街4-1-601。该房屋已于2010年1月14日转让给周强,2018年4月23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周春玉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0504-1-6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