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马彬《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马彬于2011年4月6日取得嘉国用(2011)第3265-5-2-1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逸景南苑小区5-2-102号。2018年10月24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马彬所持有的嘉国用(2011)第3265-5-2-1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