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嘉峪关正大现代农牧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部分闲置土地的公示
经报市政府批准(嘉政函〔2016〕227),现将拟收回的嘉峪关正大现代农牧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两宗未及时开工建设的闲置用地公示如下:
1、嘉峪关正大现代农牧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新城镇宗地,占地面积1000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设施农用地,2013年7月15日以划拨方式取得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编号为(2013)政划字第017号,予以收回。
2.嘉峪关正大现代农牧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黑山湖戈壁滩宗地,占地面积73470.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设施农用地,2013年7月15日以划拨方式取得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编号为(2013)政划字第024号,予以收回。
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