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赵德学《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09 18: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赵德学于20071025日取得嘉国用(2007)第加0167-1-3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五一街加67-1-302号。该房屋已于2016426日转让于马立平、闫霞霞。2018118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赵德学所持有的嘉国用(2007)第加0167-1-3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