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白洪岩《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白洪岩于2009年12月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263-5-4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人民街区63栋5-402号。该房屋已于2013年5月3日转让给戚文波。2018年6月27日依据戚文波与罗非、田秀芬签订的《嘉峪关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根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白洪岩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0263-5-4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