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吴志萍《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吴志萍于2006年6月26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0714-1-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大众街14-1-8,2018年6月4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吴志萍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0714-1-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