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刘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刘义于2009年12月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2722-4-8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建新街22 4-802号。2018年6月28日依据酒泉(集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与杨培山签订的《嘉峪关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及《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刘义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2722-4-8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