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李晓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19 09: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李晓辉于200911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509-2-2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长城街区92-202号, 2018918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李晓辉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0509-2-2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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