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王金军《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王金军于2006年9月12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1037-2-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利民街37栋2-10号。该房屋已于2016年7月25日转让给魏茜、邓建磊。2018年8月16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王金军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1037-2-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