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陈贵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25 10: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陈贵良于2006525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1024-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利民街区243-5号。2018921日依据严文保与冯德松、刘玉敏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个人出售现有住房纳税审核表》、《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陈贵良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1024-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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