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俞顺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俞顺基于2006年7月6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0417-2-9号,该房屋已于2013年11月7日转让给陈宏儒、李晋丽。2018年7月18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俞顺基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0417-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