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胡绍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胡绍仁于2009年11月19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446-2-13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新华街46栋2-1301号。该房屋已于2013年6月17日转让于胡萍萍,2019年1月8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胡绍仁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0446-2-13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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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