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嘉峪关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公告
嘉峪关物资再生利用公司1997年以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嘉国用(2014)第796号,后依据《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富力花园”旧城改造项目原物资回收公司宗地变更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请示文件》、《关于对市华城置业公司兰新西路南侧危旧平房改造项目的立项批复》、《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富力花园”旧城改造项目原物资回收公司宗地变更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该宗地转让于嘉峪关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现依据上述权源资料公告注销嘉峪关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嘉国用(2014)第79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声明作废。
本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据《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注销嘉峪关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嘉峪关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