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魏东《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30 17: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魏东于20091013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6321-1-1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峪关街21-1-102号。 2018829日依据酒钢(集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与康德亭签订的《嘉峪关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及《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魏东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6321-1-1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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