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李竹平《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李竹平于2006年9月11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0844-3-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胜利街区44栋3-4号。该房屋已于2013年3月6日转让给石峥。2018年8月23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李竹平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0844-3-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