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杜桂英《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杜桂英于2009年12月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1033-3-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利民街33-3-10。该房屋已于2006年4月13日依据《公证书》以继承方式转让于张国纲,2006年11月10日由张国纲转让于唐亚萍。2018年5月23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杜桂英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1033-3-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唐亚萍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