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傅温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傅温瑞于2006年7月7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0408-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新华街区8栋3-8号。2018年11月27日依据张娟提交的《房地产买卖契约》、《个人出售现有住房纳税审核表》、《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傅温瑞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0408-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