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金柱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金柱于2007年12月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511-1-5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长城街11-1-502。该房屋已于2010年8月2日转让给李成,2018年4月17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金柱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0511-1-5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