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陈涛《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陈涛于2009年12月12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6216-6-6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永新街区16栋6-602号。该房屋已于2018年12月5日转让于王玉文、焦凤。2018年12月5日依据王玉文、焦凤提交的《房地产买卖契约》、《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陈涛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6216-6-6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