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蒋宏军的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19 11:33 浏览次数:

蒋宏军、杨卫青于2009年9月14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嘉房权证市字第002834、002835号。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同乐街区1栋9-302号。2018年4月18日依据《嘉峪关市第四中学便函》、《户籍注销证明》、及所有继承人在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签订的《遗产继承分割协议》、《放弃继承申明书》、《法定继承询问笔录》等相关资料,将嘉峪关市同乐街区1栋9-302号房屋单独继承在蒋宏军名下,现对此公告,请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持相关材料于15工作日内向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若到期无人提出异议,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按照相关法规将该遗产单独登记在蒋宏军名下。

 

 

嘉峪关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