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赵静学《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3 11: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赵静学于2006710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0411-3-6号,该房屋已于2015129日转让给吴敏2018712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赵静学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0411-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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