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高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高捷于2007年3月23日取得嘉国用(2007)第0146-3-2号,该房屋已于2013年6月25日转让给高理奥。2018年11月6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高捷持有的嘉国用(2007)第0146-3-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