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雷志政《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25 10: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雷志政于2006713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0420-3-7号,该房屋已于201699日转让给雷霞、雷红2018921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雷志政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0420-3-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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