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李宝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李宝泉已取得嘉国用(2006)第0524-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长城街区24栋1-7号。该房屋已于2014年10月29日转让给王权。2018年8月7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李宝泉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0524-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