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田桂萍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田桂萍于2009年11月2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724-14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大众街24栋1408号。2018年4月24日依据酒钢(集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与张廷平签订的《嘉峪关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及《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田桂萍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0724-14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