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龚建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龚建生于2009年12月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827-6-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胜利街27-6-7。该房屋已于2011年10月20日转让给龚雪,2018年4月25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龚建生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0827-6-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