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杜小敏《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杜小敏于2006年12月14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2134-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同乐街34-1-7号。该房屋已于2016年05月30日转让给呼延旺、冯云霞。2018年7月5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杜小敏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2134-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