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杜久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01 17: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杜久生于200912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1014-2-1号,该房屋已于2002927日转让给陈瑞香20181031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杜久生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1014-2-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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