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申军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申军旗于2009年11月1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745-1-7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大众街45栋1-701号。2020年5月7日依据裴兴怡与邓伟昌、李娜签订的《嘉峪关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房产交易申报单》等资料,根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申军旗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0745-1-7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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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