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曾宪福《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05 16: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曾宪福于200912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216-3-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人民街16-3-3号。该房屋已于201237日转让给曾益群、方建杰,201895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曾宪福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0216-3-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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