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陈克平《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陈克平于2006年8月22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0146-1-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五一街46-1-4号。该房屋已于2012年9月25日转让给孙斌、赵燕花。2018年6月21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陈克平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0146-1-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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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