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赵学军《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赵学军于2006年12月11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2128-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同乐街区28栋3-1号。该房屋已转让给黄万喜、常燕,2018年8月15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赵学军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2128-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