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高天厚《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高天厚于2007年10月25日取得嘉国用(2007)第2101-3-5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同乐街1-3-501,该房屋已于2006年7月30日由高天厚转让于高玉厚、曹秀丽,2015年10月13日由高玉厚、曹秀丽转让于高玉厚。2018年4月26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高天厚所持有的嘉国用(2007)第2101-3-5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