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秦玉敏《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秦玉敏于2006年6月27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0716-3-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大众街16-3-4,该房屋已于2015年5月18日转让于张雄、裴红玲。 2018年9月3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秦玉敏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0716-3-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