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海程商贸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5日与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2013)GT-149号),面积46709平方米平方米,该宗地坐落于嘉东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名称电器设备生产项目,缴纳土地出让金702000元。在签订出让合同后,该公司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宗地建设项目在 2013年11月25日之前开工,在2015年11月25日之前竣工。
由于该宗地存在四年多时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我局对上述宗地进行了调查核实,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现予以公示。
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