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兰宇《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兰宇于2006年6月27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0714-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大众街14栋3-8号。该房屋已于2016年9月13日转让给荆亮。2018年9月7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兰宇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0714-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