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李国溪《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李国溪于2009年11月27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320-3-6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爱民街20栋2-602号。2018年8月27日依据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王勇签订的《嘉峪关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及《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李国溪所持有的国用(2009)第0320-3-6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