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王兴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王兴林于2006年10月9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0728-5-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大众街区28栋5-9号。该房屋已于2007年7月25日转让给王茸溪。2018年6月6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王兴林所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0728-5-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