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魏万花《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魏万花于2006年6月20日取得嘉国用(2006)第0811-1-602号。2013年4月7日,魏万花已将坐落于嘉峪关市胜利街区加11栋1-602号住宅转移给魏世琳。2019年1月28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魏万花持有的嘉国用(2006)第0811-1-6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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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