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药永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13 17:27 浏览次数:

药永生于2007年3月6日取得嘉国用(2007)第2644-1-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永乐街41-1-8号。该房屋已于2013年06月13日转让于苏军以。2018年11月13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药永生所持有的嘉国用(2007)第2644-1-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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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