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药永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药永生于2007年3月6日取得嘉国用(2007)第2644-1-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永乐街41-1-8号。该房屋已于2013年06月13日转让于苏军以。2018年11月13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药永生所持有的嘉国用(2007)第2644-1-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联系电话:0937-6306112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