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郭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郭辉于2009年12月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1101-5-6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五一街区101栋5-601号。2018年12月26日依据俞金秀、魏国文提交的《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郭辉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01101-5-6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12月26日